根据要求写作文,才能将它写得更合理,我们都希望自己写的作文能得到老师的青睐,所以有明确的主题很关键,大学生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喜欢的课作文500字优质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喜欢的课作文500字篇1
说到大熊猫,它可是我最喜欢的动物了。它属于食肉目、熊科,为大熊猫亚科和大熊猫属唯一的哺乳动物。大熊猫是一种非常可爱的动物哦!
大熊猫的样子憨态可掬,乖巧温顺,十分讨人喜欢。它身体肥硕,长得胖嘟嘟的。四肢和尾巴乌黑乌黑的,身体白白的。黑黑的耳朵毛茸茸的,像两个小绒球顶在脑袋上,可爱极了。最逗人的是,它那白白的大脸庞上顶着两个黑眼圈,好像一夜没睡好一样。
大熊猫还是个标准的“吃货”。它可贪吃了,一天中大约有一半的时间在吃竹子。由于竹子里的营养少,纤维多,而且大熊猫吃了拉、拉了吃,并不能吸收多少营养,因此只好大吃特吃。它不仅吃得多,还很挑剔,它喜欢吃竹子最鲜嫩的地方。大熊猫不光吃竹子,它还吃野果、鸟蛋、竹鼠。因为大熊猫很多年以前是食肉动物,所以现在大熊猫仍然会吃肉,只是很少吃而已。
不过,大熊猫虽然贪吃,它的本事却也不小。平时看上去懒懒的,爬树的本事可大了。它爬起树来非常灵活,三两下就可以爬上去吃鸟蛋、吃野果,或逃避危险、侦查情况。它们还会在树上嬉戏玩耍,手脚并用的摇晃树叶,有时候还会倒挂着树上把头探出来瞧瞧,样子十分活泼可爱。
人们一提起大熊猫,就知道是我国的国宝。那么,为什么大熊猫是我国的国宝呢?原来,大熊猫已在地球上生存了至少800万年,被誉为“活化石”。它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动物之一,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大熊猫是如此的可爱、珍贵,让我们一起来保护它吧!
喜欢的课作文500字篇2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我从一生下来就与“歌”结上了不解之缘,刚学会走路就跑去摸电子琴。懂了事后,我发现音乐是那么的可爱,于是常常学唱那些稚嫩、充满童趣的'歌。
而为了满足我对音乐的渴望,妈妈每天晚上都在院子里给我唱歌。每逢夜晚,她那芳香的音韵甜美的歌声就飘满了庭院,这是我感到最美妙的时刻了。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知不觉已成长为高年级的我渐渐趋向成熟,也依然喜欢歌,但我对妈妈教的那些儿歌已不再满足,取而代之的是流行歌曲。“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随着稻香和一起奔放……”
每节音乐课,我总不会放过任何细节,全神贯注地专心听讲。我还常常在网上搜集那些最为流行的歌曲。日积月累,我变得知“歌”达“曲”。成功喜悦时,失败低落时,都有歌曲与我相伴,歌唱出了我的心声。
学歌的乐趣在于可以通过丰富的歌词使我明白许多为人处事的道理。《隐形的翅膀》:“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赋予了我一颗坚强的心。
?稻香》:“请你打开电视看看,有多少人为了生活在努力地拼搏为什么人要这么得脆弱”它告诉了我们生活中不能太脆弱,要凭着自己的双手创造快乐。《翅膀》:“我们有理想的翅膀,向着未来飞翔。”教育我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不经意间,我耳边又响起了:“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
我不禁来到电子琴旁,边弹边哼,陶醉其中。
喜欢的课作文500字篇3
直到上课铃完全打响,余老师才提着个袋子轻手轻脚地走进教室,看到余老师那样子,我脑海中突然冒出一个词:神秘兮兮。
余老师不知为什么让王文宣到讲台上,我猜,跟那个袋子有些许关系。果不其然,余老师拿出一个泛着银光的小袋子,是吃的!王文宣拿住,把小袋子提起来,举到额头上方,看一看,又摇一摇,好像在想,这是什么?为了验证自己所想,王文宣欲要把小袋子撕开,可是,袋子太硬了,用手怎么撕也只能撕一小点,不过没关系,只要能吃就行啦!于是,王文宣把小口子对着自己的嘴使劲一倒,奇怪了,怎么会没有呢?她满脸疑惑,可能口子太小了点儿吧,王文宣又用嘴咬,好了,口子变大了许多,再倒一下,遭了,倒多了,只见王文宣用手捂住嘴,急地只跳。过了好一会,王文宣才重新站起来,又往嘴里倒,貌似没有了,但王文宣并不死心,伸出食指,在小银袋里面掏掏,放进口中。又把袋子举到眼旁,居然没了,王文宣气呼呼地用手插着腰,跺着脚走向垃圾篓,使劲儿一丢,又皱着眉头走回来。
待王文宣吃完了,余老师才说我们每人也都有一袋。真的吗?好开心。发了小银袋以后,我捏了捏它,一颗颗小糖粒正安静的在里面待着呢。我来不及多想,赶紧撕开袋子,明明挺好撕呀!我倒了许多放手上,用舌尖一卷,跳跳糖便马上跳起激情四射的舞蹈,一阵“噼里啪啦”声传入我耳朵,舌头麻酥酥,痒痒的,我有点受不了了,张开嘴巴,我的嘴好像锅,跳跳糖就像油一下子在我口中爆炸一样。为了能更快吃到其他的,我爵了起来,哇!又酸又甜,很美味哦?
我喜欢吃跳跳糖!下次去买零食吃时,我还要买它。
喜欢的课作文500字篇4
我家门口有一只小猫。它似乎以为自己是全小区最漂亮的猫。是的,它很漂亮。我觉得,没有谁比它更高傲,更娇气了!
这只猫真的非常漂亮。瞧!它那黑白相间的皮毛,干干净净,看不出它是只流浪猫。它的尾巴特别长,但从不会拖在地上,也许,它太爱干净了!
终于有一天,它饿得再也受不了了。它轻轻一跳,跳上了我家门口的垃圾桶上!这个盗版清洁工在垃圾桶的边沿上转了几圈,就开始乱翻,地上、草丛里,就连垃圾桶旁边的桂花树上也夹着几袋垃圾呢!真正的清洁工来了,见这地上一片狼籍,差不多是发了狂——他要用扫把揍猫!这猫吓得跳进了草丛,再也不出来了。清洁工看见地上有很多纸板,便顺手捡起,还给小猫一袋有剩菜的垃圾。它撕开袋子,居然掏出了一块鱼骨头!
这只猫虽然已经过上了流浪的生活,但还忘不了自己曾是被人万般宠爱过的。但它看着手举扫把的清洁工和甩着跳绳的小学生,就会躲得远远的。有时,它很喜欢我,会跟着我进电梯。那天,我们从监控里看到,它爬上了小七妹妹的婴儿车,愉快地度过了三个晚上。有次,它占领了人们晒衣服的地盘,穿上了那里晒着的衣服,抱着晾衣绳荡秋千。它还会拍我们家露台上的铁门,从缝里弄些水珠儿……有时,它也会乖乖待在大厅外,不会上电梯来弄我们,这样才是可爱的表现呀!
我越来越喜欢这猫儿了!
喜欢的课作文500字篇5
我最喜欢的老师是国小中年级的某位老师,他的外型很平凡的并没有说特别突出的特点,可是唯一特别的一点是,他的脾气不是说很好。记得当初在编班升时,听到是他带我们这一班的导师,每个人的脸都黑了一半,因常常听学长、学姐说他凶起来师像一只猛兽,可以把人生吞活剥呢!请问这一位风云人物是谁呢?他就是000老师。
刚开始,我们每个人都很怕他,后来渐渐的我们互照动良好时,大家都没那么怕他了。他时常讲笑话给我们听,帮我赶走瞌睡虫,让我们提神,如果你有功课不会的地方,你可以紧管问他,问到你满意懂了为止。老师他还有一身写毛笔的好功夫,学校如有需要用书法的场合,都是派他上场的呢!上书法课也是把他的拿手绝活全部使出来,让我们开开眼界,他可说是欧阳修再世呢!
老师教学都非常轻松,不会给我们任何压力,可是你要是没把老师指派的功课完成,那你就有一顿饱餐了。现在的我虽然升上高年级了,但始终还是忘不了这一位老师。
俗话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这个道理我现在已能明白。老师跟我们相处的这段时间是我难以忘记的时光,他改变了我许多事情,如:我任性的个性学业上的粗心大意等等;他也让我学到许许多多的事。这段有酸有甜有苦有辣的回忆是我永远也忘不掉的回忆。因为他是我喜欢的老师。
喜欢的课作文500字篇6
“妈妈拜拜,路上小心。”匆匆和妈妈道别,也顾不上象往常那样在窗口目送妈妈的身影,我来不及地冲进了电脑房。这个暑假我和网络进入了热恋期,只要妈妈一上班,我们就粘在了一起。顾不上高温酷暑,我挥汗转战网络世界,摩尔庄园、洛克王国,偷菜、聊天,忙得不亦乐乎!
一天又一天,我很快从菜鸟成功升级为资深网虫。只要在网上,我就精神百倍,斗志昂扬,天再热姐也hold住。可是星期天妈妈休息,我一天不上网就茶不思饭不想、心神恍惚、哈欠连天。妈妈还以为我身体不舒服,直盯着我嘘寒问暖,搞得咱心里一阵阵的内疚。亲爱的老妈,你不知道女儿只是失恋啦!因为我现在和网络啊,那可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只要你明天一上班,我肯定立马痊愈,精神着呢!
幸福的日子总是不太长久。很快,我痛心疾首地发现暑假快要结束了,新的学期已经在不远处向我展开了甜蜜的微笑,而我的暑假作业还有一大堆呢。终于在我家虎妈声色俱厉的严刑逼供下,我只能争取坦白从宽,含着热泪把我和网络的一切供了出来,并信誓旦旦地保证从此和网络分手,一刀两断,没有老妈的批准决不私下往来。
这一个暑假,网络,给了我很多快乐!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它,沉溺期间不能自拔!于是网络也给我带了烦恼,那以后的很长日子里,我知道在我亲爱的老妈眼里我都像个贼一样——对我防备有加啊!唉,也难怪,妈妈是怕我痴情不改和网络藕断丝连啊!网络啊网络,你真是让我欢喜让我忧啊!
网络,我是如此的喜欢你!可我只是一个学生,我还没有资格爱上你!隔三差五地我还是会和你见见面,在老妈允许的情况下上网,查查资料什么的。但是我不会再着了魔似地迷恋你,因为我明白,有一种喜欢叫放手,现在我决心放下你!
喜欢的课作文500字篇7
捧起书,在午后的阳光下,惬意地躺在长椅上,细细品味着,思绪渐渐飘远......
玩转西游,师徒四人跋山涉水,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圣经,造福百姓。“三打白骨精”,“真假孙悟空”,“ 小雷音遇难”......这些故事都充满着传奇色彩,令人回味。
谈笑红楼,皆为情所伤。“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贾宝玉,林黛玉,这两位苦命鸳鸯终究不能在一起。
而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则是《三国演义》。“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讨董卓,擒吕布,伏袁绍,定刘表,威震海内,谁人能挡?诸葛亮,赤壁一把火,烧出了三足鼎立.......演绎着一代英雄故事,讲述着一段王朝兴衰.......诸葛亮,这个乱世奇才,在最后关头,竟被司马一族占去了天下。真是令人惋惜。
想当年,三足鼎立,处处步步为营,周瑜的一句:“既生瑜,何生亮?”让多少人不禁为此惋惜,一代天骄,因为心胸狭窄而就此陨落。
想当年,诸葛亮的一计,让孙权赔了夫人又折兵,那一战,让更多的人不禁为诸葛亮的智慧所折服。
想当年,无数战士抛头颅,洒热血,无数能人异士斗智斗勇,无数英雄在这战火纷飞的年代崛起,又在这里陨落。
三国,是一个传奇的年代,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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