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记录下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心得体会是抒发我们内心真情实感的常用文书,下面是大学生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反事故心得体会6篇,感谢您的参阅。
反事故心得体会篇1
3月29日是第xx届小学生安全日,老师特意请来了交警大队的叔叔为我们发资料,还让我们看关于交通安全的动画。
动画放得是:有两个小学生因没有遵守交通,一个小学生的手骨折了,一个小学生却头受伤了,这正因为他们不遵守交通。有一个司机因给女儿买礼物,把汽车停在路旁,使其他车辆不能行驶,交警用拖拉机把汽车拖走了。有个小学生因把手放在车窗外,手受伤了,用绷带绑起来了……
这一幅幅画面,说得就是某些人不守交通的人。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如果不好好珍惜的话,就连后悔的机会也没有了;如果人人都遵守交通规则,就不会有很多人出车祸了,也不会让交警太忙了;如果人人都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话,那么马路上会有多么喧闹,马路上就到处血腥一片,这真是太恐怖了!为了不让更多人死去,从现在开始,让我们一起遵守交通规则吧!
?平安伴我行》的动画让我深受感触,如果不办这次活动,那么我们或许还不知道什么是危机,什么是危险。
反事故心得体会篇2
在翻阅过去发生事故的案例时,不难看出每件惨痛教训的背后,都不外乎某某安全意识谈薄,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某某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造成习惯性违章作业,某某对施工环境不熟悉,安全措施采取不当等等。综上所述,违章是事故的前提,事故是违章的结果。违章不除,事故难绝。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纵观所有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无不与当事人有侥幸心理及麻痹大意有关。大多数事故都是因为当事人技能素质不强,业务水平不高、安全意识谈薄,在执行任务时,随意性大,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加上安全措施不到位。甚至还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习惯性错误。在施工时,缺乏监护管理及自我防护能力。
有些单位和个人在安全工作上只重视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的活动,平时对抓安全工作的意识较为淡薄,执行任务时“偷工减料”。说起来一套,做起来又是一套,对安全工作是“知也无畏”。安全月一过,安全意识就淡薄起来,制度管理松松垮垮,麻痹大意又重新抬头,违章现象又“故态复萌”。结果还会犯下过去的违章错误。正是因为这些在安全管理上“缺斤短两”现象,所以危及生命的事故有时仍在发生。
其实,抓安全工作一定要制度化,规范化,持久化。千万不能梦一时,糊一阵,走过场,安全没有“休止符”。特别我们电力事业在稳步发展的今天,更离不开连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的局面,安全是发展电力企业的命脉,安全是每个员工的生命线,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任重道远。只有时时不忘安全,安全才能出效益,安全才能构建和谐电力的保障。
时下正是年终岁末阶段,是完成全年生产任务的关键时刻。又是时值冬季,风雪交加,气候条件十分恶劣的时候,是历年来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因此,我们必须对安全事故“常反思”、“多回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安全首先要抓源头,抓落实,要有“常怀忧患之心,常思安全之策,常尽落实之责”的“三常”精神。决不能松一阵,紧一阵,切莫“文过饰非”。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把过去发生事故的当事人找来现身说法,让活生生的教材教育人,警示人,使每个员工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务真求实,集思广益,在工作中紧绷安全之弦,常怀安全之心,不断提高预测、预防监护的能力,多角度地去考虑习惯性问题的危害性,收集“反思”问题的成效性,这样才能真正让“强制安全”化为“自觉安全”的实际行动,为企业安全工作实实在在筑起一道牢固的“防火墙”。
反事故心得体会篇3
近日公司下发了《关于认真汲取同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此《通知》共罗列了国内危化品生产安全生产事故10例。一齐起触目惊心的事故,一桩桩血淋淋的事实,让我感触很深,也倍感自己肩负的职责重大,给我的启示和教训也是深刻的。
在统计的10起安全事故中,其中违章动火与违章指挥的有4起,我们此刻能够把他都归纳为“违章作业”,由此可见,在我们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发生安全事故,“违章作业”占的比例是比较大的,也是我们就应警惕的一个主要防范对象。我们乙炔工段的日常检修比较多,尤其是动火作业更是司空见惯,正因为有这么高频次的检修,也就注定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要细致,要精心,要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要把本质安全坚持到底,这是我们的原则,也是我们的态度。
在统计的10起安全事故中,其中处理故障与问题的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占到2起,这也是杀伤力比较大的一个原因。在设备与装置正常运转的时候,可能暴露出来的问题会少一些,但是如果遭到非正常的状况下,或者是紧急的状况下,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也许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这其实也为我们敲响一个警钟,“再忙也不能忘了安全”。乙炔工段在每次的开停车过程中,或者是有一些紧急状况下的堵漏,紧急停车等处理问题的机率也是比较大的,怎样做好应急措施是我们就应个性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我们就应着手解决好的一个问题。
在10起事故中,其中内蒙古吉兰泰发生安全事故已是第二次,这个问题倒是让我思索良久。为什么同一家企业会在短短的时间内连续发生两起安全事故,我觉的主要原因可能和这个企业上上下下的安全意识有莫大的关联。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不重视,基层肯定也小视,因而酿就一个又一个的惨剧,无不让人叹息!记得我以前讲过,做为一个化工厂的工人,要学会不断地从事故中学习教训,总结教训,充实自己的头脑,让自己变的成熟起来,想的要全面,安排要具体,落实要到位,把关要严密,管理要过硬,检查要细致,整改要彻底,纪律要严明,奖罚要公平,这样才能管理好一个工段,才有可能限度地杜绝事故,远离事故的发生。
关于“人”的不安全隐患,我觉的比“物”的不安全隐患更可怕,更难治理,虽然我们口口声声地讲要透过不断地培训与教育提高其操作技能,增强其安全意识,但是对于一些本来自律意识较差,个人素质不高的员工有时也真是“恨铁不成钢”。你对他苦口婆心,他全当耳边风,着实让人无奈的很。因此我觉的,目前公司就应采取必要的末位淘汰制,把一些扰乱民心,缺乏职责心,操作技能差的员工进行必要的淘汰,要把金泰变成一个大熔炉,留下的是金子,淘汰掉的是渣子。只有这样,才会不断地提高员工的个人素质与整体素质的协调发展,更有利于安全工作的全面提升。
总而言之,透过对《通知》的学习,深深地给我上了一课,做为乙炔工段的一名副工段长,整日给易燃易爆物质打交道,不仅仅多了一些敬畏,更多了一份职责,眼下只有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各项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日常检修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全面提升个人素质,全面推进工段的各项管理向更高的一个台阶迈进!
反事故心得体会篇4
“安全”—— 一个永恒的话题 追求时髦,崇尚流行也许是一种时尚。
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像一个威力十足的定时炸弹,埋伏在我们身边,只要稍稍不注意,随时都会引发恐怖的大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惶惶,炸得永无安宁之日,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为了我们的家人,为了我们的朋友,也为了我们的老师,这令我想起了前不久刚发生的一件令人恐慌的交通案例——2014年2月7日12时许,姚某驾驶赣l12607号大型客车(核载29人,实载27人)由贵溪市区沿贵西线往双圳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文坊镇虹桥村塔树岭路段右转弯直线上坡26.2米处操作不当,致使车辆驶出公路左侧道路,车辆翻滚至罗塘河内,造成车上乘客3人死亡、2人重伤(无生命危险)、其他21名乘客轻微伤及车辆受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而造成这恐怖事件的根本原因竟是司机遇雨天驾驶大型客车,麻痹大意,遇致使惨剧的发生。试想,如果医救人员未及时到达现场救援的话,那么死亡的人数将不止三人,而是不断地增加,最终会造成无一人生还的景象,这惨痛的教训师当时的很多人都悲痛万分!
我隔壁邻居的小女孩,他的母亲便是其中一位因交通事故而离去的。小女孩的家庭并不富裕,但是她的一家人仍然是生活的其乐融融,每当早晨,小女孩的母亲总会早早起床,为他们父女俩准备美味可口的早餐,不算是丰盛,但也足够了,一家人有说有笑,小女孩也会说起在学校中发生的一些趣事,温馨笼罩着这个家庭。
但是幻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总是残酷的,好景不长。在一次的放学,小女孩的母亲仍像往日一样去接小女孩,回来的途中一辆迎面而来的大卡车由于违规行驶撞向她们,母亲毅然地推开小女孩,自己却独处险境,当小女孩还回过神来的时候,母亲早已当场倒下,鲜血沾满了她的衣襟,渐渐扩散开来,脸上仿佛挂着一丝微笑,美睦紧紧的闭上,再也醒不过来了,她多么希望自己还活着,她多么希望陪在小女孩身边,她多么希望能够看着女儿长大……然而在一刹那间,死神就夺走了她的生命,一切的心愿早已成了浮云,小女孩似乎傻了,她扑在母亲的尸体上不断哀求:“妈妈快醒醒!我要妈妈!我要妈妈……”她多么希望这场交通事故没有发生,多么渴望妈妈能够醒来,象平常一样用自行车载着她上下学啊!
交通事故就像一把无形利刃,在你不经意间悄然划过,不留下一丝痕迹!
反事故心得体会篇5
20xx年3月24日11时20分,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连铸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
事故发生后,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后经群众举报丰润区安监局查证属实。丰润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依规调查,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6月13日,丰润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和区总工会等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324”机械伤害瞒报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技术分析、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及瞒报过程,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责任单位概况
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位于唐山市丰润区七树庄镇沙河铺村,工商注册号130221000022418,注册资金壹拾亿元。该公司现有员工3800人,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4名。固定资产307126.54万元,20xx年利税5908.29万元。主要产品为优质热轧带钢,年产量300万吨。主要拥有20000h制氧机一套,12000h制氧机两套,210m2烧结机一台,92m2步进式烧结机两台,10m2竖炉两座,450m3高炉两座,630m3高炉一座,1080m3高炉一座,60吨转炉三座,五机五流方坯连铸机两套,四机四流矩形连铸机一套,650mm热轧带钢生产线一条,750mm热轧带钢生产线一条,25mw煤气发电机组一套,50mw煤气发电机组一套等设备。
二、事故发生及救援经过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3月24日7时20分,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天车组组长谷守伟组织天车组人员召开班前会,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会后天车工到各自岗位开始接班。10时50分,正在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驾驶15#天车吊运钢坯的天车工张力发现15#天车的小车移动速度慢,立即打电话报告给谷守伟,谷守伟说一会儿安排电工检查一下,张力驾驶的15#天车继续工作。11时15分,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16#天车的天车工张宝艳驾驶天车由北向南行驶时,发现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钢渣热闷岗位的天车工王秀金站在出坯跨西侧天车蹬车平台入口处招手喊她,与此同时也发现同轨道的15#天车正吊运钢坯由北向南行驶,张宝艳为了给15#天车让开通道,就将16#天车行驶到车间南端,准备等15#天车卸完钢坯向北行驶离开后,再驾驶16#天车到天车蹬车平台入口处接王秀金。11时20分,张宝艳将16#天车停在车间南端后望向王秀金,看见王秀金站在出坯跨西侧天车蹬车平台入口处,身体越线,被由北向南行驶的15#天车西侧端梁刮碰,身体被挤压在天车西侧端梁与轨道护栏之间受伤。
(二)事故救援经过。
事故发生后,张宝艳立即喊15#天车停车并告诉张力15#天车把王秀金挤伤。这时准备对15#天车的小车进行维修的电工张连兴由车间南端斜梯爬上天车走台,由南向北边走边打电话,偶然抬头发现王秀金被15#天车西侧端梁刮碰,身体被挤压在天车西侧端梁与轨道护栏之间受伤。张连兴立即跑至事故现场并打电话通知天车组组长谷守伟,到达事故现场后,张连兴指挥15#天车向北移动,15#天车移走后,王秀金倒在天车走台上,张连兴立即抱起王秀金往下走。11时22分,谷守伟赶到,两人一起将王秀金抬到地面。同时,谷守伟打电话报告给天车作业长刘俊静,刘俊静通知了公司医务室急救车。11时26分,急救车赶到,谷守伟和刘俊静将王秀金抬上急救车,送至丰润区人民医院抢救。14时,王秀金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瞒报及核查经过
(一)事故瞒报经过。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将事故情况逐级上报给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安全副总经理李家东,李家东立即打电话向公司总经理张贵磊报告,但张贵磊在河南老家休假,手机关机,电话没有打通。4月10日,张贵磊回唐山后,李家东向张贵磊汇报了事故及善后处理情况,但张贵磊一直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二)事故核查经过。
20xx年6月10日,丰润区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20xx年3月25日,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接到举报后,丰润区安监局立即组织人员赶赴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进行核查。经核查,该公司于20xx年3月24日11时20分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公司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后经群众举报丰润区安监局查证属实。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钢渣热闷岗位天车工王秀金忽视安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登上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西侧天车蹬车平台站在入口处,身体越线,造成被15#天车刮碰挤压。
(二)间接原因。
1.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不力,起重机械在吊运物品过程中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天车蹬车平台入口处未设置相关的警示标志,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2.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导致职工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忽视安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随意离岗、串岗,擅自进入严禁进入的危险场所。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324”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瞒报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1.王秀金,女,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钢渣热闷岗位天车工。忽视安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擅自登上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西侧天车蹬车平台站在入口处,身体越线,造成被15#天车刮碰挤压,导致事故发生,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此次事故中已经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建议公司内部处理人员。
2.张宝艳,女,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16#天车天车工。 违反规定,擅自答应王秀金到天车蹬车平台入口处接她,致使王秀金忽视安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擅自登上天车蹬车平台站在入口处,身体越线,造成被15#天车刮碰挤压,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1000元的经济处罚。
3.谷守伟,男,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天车组组长,负责天车组的全面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王秀金的违章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2500元的经济处罚。
4.刘俊静,男,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天车作业长,负责炼钢厂天车作业的全面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王秀金的违章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5000元的经济处罚。
5.米宝军,男,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安全员,负责炼钢厂安全管理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王秀金的违章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3000元的经济处罚。
6.路文刚,男,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厂长,负责炼钢厂全面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检查连铸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以致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10000元的经济处罚。
7.董桂兵,男,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安全处处长,负责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检查炼钢厂连铸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以致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5000元的经济处罚。
8.李家东,男,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未及时督促、检查炼钢厂安全生产工作,以致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10000元的经济处罚。
对公司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报丰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
9.张贵磊,男,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该公司全面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及时督促检查炼钢厂安全生产工作,以致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发生后,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后经群众举报丰润区安监局查证属实,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对事故瞒报负有责任,建议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报丰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丰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张贵磊上一年年收入30%即3.6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建议由丰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张贵磊上一年年收入100%即12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两项合并处罚款15.6万元整。(四)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
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事故发生后,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后经群众举报丰润区安监局查证属实,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对事故瞒报负有责任。依据《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由丰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20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由丰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200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两项合并处罚款220万元整。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要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教育从业人员自觉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从本质上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反事故心得体会篇6
20xx年06月12日上午,丽江市古玉供电有限公司西区分公司在西区分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xx年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观看了近几年来发生的一些电力施工和运行维护操作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违章、麻痹、不负责任”所造成的一些血淋淋的电力事故。本次安全警示教育中所罗列的事故案例,都是用实际发生的事件在向我们说明一个主题:安全无小事!
综观这些年来我们在执行安全工作上,虽然公司有一整套的安全规定,并不厌其烦地对安全工作的开展做了不少的要求和规定,还有安全工作督察组不断的进入到各个基层部门对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察。但是,就因为大家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执行安全规定“粗枝大叶”、凭经验办事、积习难改!违章——就自觉不自觉地在发生,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安全不是谁的事!有血的教训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为了避免惨痛的教训再次发生,只有大家都把安全放在首位;从思想上重视到位;把自己的责任在安全工作开展中尽到位;把工作中需要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工作开展管控到位。才能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被他人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工作中没有人被伤害”的四不伤害。
针对于此,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在实际工作的`开展中必须重视: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必须要做到细致。包括对施工队资质的审核审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对外单位人员要等同本单位职工对待。
在涉及多个部门参与的检修、停送电等工作,每一个相关人员都要多留一个心眼。在实际操作中不能图方便,怕麻烦,必须兼顾到方方面面:人员、设备,工具、材料一样也不能遗漏,以确保检修和停送电的安全。
重视安全工作,特别是在工作执行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规》和现场工作规程,要结合现场实际,开展好现场勘查,执行好“两票三制”。在开展工作中,坚决杜绝“违章作业”。
希望大家都能开开心心的工作,平平安安的回家,回家做什么?好好总结事故给我们的教训,多看书,多学习,多掌握一些安全知识,以确保我们自己都能安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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