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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咨询合同7篇

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是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遵守的两点,为了对合同的双方都有利,一定要认真将合同的条理梳理好,大学生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设计咨询合同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设计咨询合同7篇

设计咨询合同篇1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_________。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内派遣_________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_________个日历日(包括个旅途日和_________个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7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_________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和_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2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_天通过中国银行和_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_________国,由_________(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4.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协议应继续执行。

(十)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地震、内乱、封锁、政变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可以暂停履行。如乙方专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回国的,甲方应负担回国旅费。

(十一)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中_________文书写,并采用公制单位。

(十二)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中_________文写成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双方法定地??

中国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电传: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设计咨询合同篇2

工程

(设计咨询)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

项目管理单位:

服务单位:

合同条件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与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设计咨询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总 则

(一)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本项目管理实际,本项目将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甲方将依据有关规定和规范,充分行使其严格控制工程设计进度、质量和投资的权力。

(二)甲方下达指令,监督乙方履约行为。

(三)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所制订的针对本工程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这些管理制度、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原则:

1、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

2、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对项目管理的基本精神和要求;

3、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所必须;

4、不是针对某一特定的勘察设计咨询人、设计人或承包人。

第一条 设计咨询项目概况:

1.1设计咨询项目名称:

1.2设计咨询项目地点:

1.3设计咨询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万元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资金来源:

第二条 设计咨询范围、内容

2.1设计咨询的范围:横沥镇工业园外江水闸泵站工程的设计咨询工作

2.2乙方必须按相关的设计咨询法规和甲方赋予的权利进行设计咨询,服务内容包括:

2.2.1设计咨询和设计管理。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按照 “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二管理(信息、合同)、一协调”的要求对设计工作进行全过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督及管理,并对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进行复核及审查,纠正偏

差和错误,提出优化建议,出具各阶段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咨询报告等。提供与上述服务范围有关的技术支持。

2.2.1.1审查勘察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人员承揽任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资质要求;

2.2.1.2审查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履行情况;

2.2.1.3根据咨询目标,为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2.2.1.4配合甲方收集有关本工程建设所需的相关资料及数据,并验证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

2.2.1.5审核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收取阶段勘察设计费用的申请;

2.2.1.6协助甲方组织各设计阶段的审查会议;

2.2.1.7参与或主持有关设计计划进度、质量的协调会议,定期向甲方提出勘察设计单位的工作进度及工作情况报告;

2.2.1.8协助甲方开展项目的技术招标工作;

2.2.1.9代表甲方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有关设计问题;

2.2.1.10审定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要求;

2.2.1.11按照设计程序,对勘察设计单位提出勘察设计技术要求、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勘察设计计划安排,对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和质量进行复核和控制,并负责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对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成果资料、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初步设计的图纸及文件进行审查并向甲方提交审查报告;各阶段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方案设计阶段

(1)核查本阶段设计咨询所需的设计依据文件、规范、标准、工程资料是否齐全。

(2)对方案设计的设计原则(书面)进行审核,提出设计咨询意见。包括:

设计原则中关于本工程的技术指导要点是否体现业主及其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批示;设计原则中关于方案设计的内容和深度要求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规定和建设部或地方的有关规定。

(3)对方案设计过程中方案论证结果进行检查。必要时对设计单位向业主提交的方案论证结论进行审核,提出评审意见。

(4)对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方案设计文件进行审核,主要内容为:

有关方案设计文件(包括签署、出图章等)完整性和深度;有关设计依据(包括工程地质初步勘察报告)采用的设计规范、标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关项目组成;有关设计方案的可行性;有关先进、适用、安全、节能、美观、经济原则的各专业说明和措施;有关规模、投资与功能是否合理、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是否适宜;)有关主要的建筑设计单体平面和空间布置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提出优化方案及其预计的社会、经济效益。

2、初步设计阶段

(1)核查本阶段设计咨询所需要的设计依据文件、规范、标准、工程资料等是否齐全,包括:方案设计批文、建设单位签发的要求和条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建和拟建的建筑物坐标图、各主管部门批文等。

(2)对初步设计的设计原则进行审核,提出设计咨询意见:

设计原则中关于本工程的技术指导要点是否体现方案设计批文、建设单位及其上级部门的要求。

设计原则中关于初步设计的内容和深度要求,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规定和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对初步设计过程中方案论证结果进行检查。必要时对设计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方案论证结论进行审核,提出评审意见。

(4)对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核。主要内容为:

有关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说明书、图纸、签署、出图章等)完整性和深度;有关设计依据(包括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采用的设计规范、标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关设计规模;有关经济技术指标;有关项目组成;有关各专业设计中合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方面内容;有关结构设计的主要技术参数、结构方案选择、主体结构布置、结构材料选择、地基处理与基础方案选择、安全度、可靠度、

抗震等方面内容;有关估算、概算、预算编制依据、费率、开项、价格的合理性,并提出评审意见;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实施细则,包括各设计阶段限额设计的具体实施方式、实施目标,及对限额设计的.评审意见;提出进一步优化设计的意见和建议,及其预计的社会经济效益。

3、施工图设计阶段

(1)核查本阶段设计咨询所需的设计依据文件、规范、标准、工程资料等是否齐全。包括:初步设计审查会纪要、初步设计批文、建设单位鉴发的对本阶段设计的要求和条件、各主管部门批文、设计所选用的各种设备和材料的样本或说明书等。

(2)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核,提出设计咨询意见:

设计原则中关于本工程的技术指导要点是否体现初步设计批文、建设单位及其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批示;设计原则中关于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深度要求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规定和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对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主要内容为:

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目录、图纸、施工验收标准、签署、出图章等)完整性和深度;有关设计依据(包括工程地质补充勘察报告)、采用的设计规范、标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关使用功能、安全可靠和质量要求是否得到满足,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是否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设计深度;必要时应对计算书进行审核;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

4、配合招标阶段

(1)土建施工招标阶段:

审查设计文件、图纸是否按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和政府有关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设计深度是否达到业主招标要求;工程量清单不漏项、工程数量准确率在95%以上;

(2)设备采购招标阶段:

审查设计提交的设备技术规格书、用户需求书;审查设备选型及其布置;配合和参加评标、澄清技术问题。

5、施工配合阶段

(1)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建立设计变更审批程序;

(2)对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变更及施工单位施工变更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3)设计咨询人员应在现场配合。

设计咨询合同篇3

本合同由委托咨询者 (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 上海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双方就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提供的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 2咨询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包括: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服务。

第二条 合同的开始、完成、修改及终止

2.1本合同从 签订之日起生效。

2.2咨询方按本合同1.2中所列要求表完成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在商议条件下延长服务,本合同应在合同履行之日起 60日后,或至服务全部完成时终止,先到者为准。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

2.3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必须在终止日期之日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本合同由委托方提出终止,须支付咨询方项目终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咨询费用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4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及其附件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1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报告及咨询服务需要的其他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3.2对于本合同项下咨询方所履行的服务,委托方将以本合同第四条中所提供的方法向咨询方支付。

3.3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报告。

3.4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委托方”检查,并得到它的认可。咨询方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3.5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7.2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四条价格与支付

4.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币种) 元 (大写: )。

4.2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和培训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地和委托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咨询方因服务发生的杂项费用,包括差旅,通讯,餐费,交通等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3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银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咨询方的帐户上或现金支付。

4.4付款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材料后

4.5收到委托方的付款后,咨询方应在天内签发标明相应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

4.6若委托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条件付款,则咨询方对应付金额按每月1%的费率收取滞纳期费,并暂停后续阶段服务直至受到委托方上述付款。

4.7如委托方拖延付款,咨询方有权延迟或终止合同剩余咨询服务。

4.8如咨询方提供的服务与本合同要求不符,委托方应当立即通知咨询方,咨询方应在委托方指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服务,并不向委托方另外收取费用。咨询方对本合同的违约或未执行的责任应限于根据本合同己支付咨询方之酬金范围内。由于对咨询方的服务不满而终止合同时,委托方仍然必须按合同规定付清咨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务的酬劳。

第五条保密

5.1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

5.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条保证

6.1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

6.2公正和信用。双方将公平地对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赋予的权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证本合同的实施。故双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间公正实施、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条 咨询报告的归属

7.1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最终咨询报告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对该报告不应泄漏或利用。

7.2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八条 转让

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条 争议及解决

10.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司法裁决解释和执行。双方当事人应全力友好地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10.2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

第十一条 语言和标准

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和咨询报告等均采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条适用的法律

12.1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3.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3.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写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咨询合同篇4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名称: 帐 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 (项目名称)提供设计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

1、 定义 1.1本合同中

(a)“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双方根据合同第7条所作的任何书面变更的内容。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c)“ 咨询服务”指附件2(详见附件2)中订立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附加咨询服务。

(d)“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本合同中的“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2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作为参考之用,不得从任何意义上影响本合同的涵义或其解释。

2、 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7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4、 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完成之后即时生效: 5.1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5.2甲方依照附件1(详见附件1)中的规定将预付款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6、 开始咨询服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时开始咨询服务工作。

7、 合同变更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8、 合同终止

8.1如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三十天,双方均可向对方发出通知书,然后终止本合同。

8.2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9、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10、 额外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咨询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1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1.1甲方应按约定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询成果的时间将相应顺延。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2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2(详见附件2)定义的服务范围和期限时,双方应视当时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延期工作日,并根据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协商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事宜。

11.3甲方应按附件1(详见附件1)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支付的,则甲方应自约定支付期限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该期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支付。当甲方在约定付款日期满后三十日内仍然未能按照约定付款的(出现不可抗力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除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务所对应的咨询服务费。

11.4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咨询服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在乙方按进度计划完成咨询成果的情况下,甲方应根据附件1(附件1)所约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阶段进度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或以月服务时间为一个阶段,不足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

11.5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咨询服务的,甲方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和暂停期限,并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服务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如拟定暂停或者实际暂停超过三十日,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终止本合同。

11.6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1.7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的项目代表为(如需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 职务: 手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2、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2.1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规范、规定,并恰当地运用先进科学的设计咨询技术,依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附件2(详见附件2)约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交咨询成果。

12.2乙方应按附件2(详见附件2)约定的时间提交咨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该阶段合同费用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12.3乙方应按附件2(详见附件2)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期限,对咨询成果进行相应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8.1、11.3、11.5款约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

12.5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2.6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项目代表为(如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3、 免责约定

13.1因合同一方违约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合同另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4、 知识产权

14.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咨询成果的版权,在甲方按附件1约定付清咨询服务费用后,由甲所有。

14.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最终咨询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项目,但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前提下双方均可用于企业推广、广告宣传等。

15、 保密约定

双方承诺,双方之间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交流信息都应当由接收方严格保密,除非为履行本合同所需,一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对方获知的任何商务、技术、操作、工艺流程、市场信息等商业秘密,但下列情况除外:

a) 对方书面同意;

b)有关信息已为公众所知;

c)一方在对方提供之前已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该信息。

16、 通知、送达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正式通知须为书面形式,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发送至本合同规定的通讯地址,即当送达论:

16.1派人送交接收方指定的代表,对方须签字确认。

16.2经特快专递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接收方传真反馈信息。

16.3任何一方以传真形式发送文件给另一方,另一方都必须签字确认收到文件,否则将视为拒绝签收。

16.4拒绝签收对方文件是违约行为。

17、 合同语??

本合同所用语言为中文简体。

18、 适用法律及争端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和争端解决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 其他事宜或有特殊原因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说明和约定,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20、 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各执伍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咨询合同篇5

项目名称:___企业信息化规划

委托方(甲方):___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___有限责任公司(简称“___公司”)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甲方就“___企业信息化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经过履行招标投标有关合法程序,由乙方中标。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1.1 商业秘密:属于一方和/或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被权利人采取适当保密措施的技术、财务、商业运营和任何其它方面的信息、方法和技巧等。

1.2 知识产权:在本合同中,知识产权指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作品权、任何程序、设计、发明、发现的专利权或非专利技术、商标、商号或其他形式的商业标记等。

1.3 工作成果: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内容完成并最终交付给甲方的项目成果。

第二条 项目内容

2.1 项目名称、成果、阶段安排及交付期、履行地点。

2.1.1 项目名称:___企业信息化规划。

2.1.2项目成果:

——《___企业信息化规划项目招标文件》

——《___企业信息化规划项目投标文件》

——根据书面协议、函电等涉及对工作内容的要求

——___企业信息化规划实施情况报告书及最终交付成果

2.2 项目阶段安排及交付期

有待进一步协商一致后列入。

2.3 履行服务地点:___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住所地。

第三条 乙方人员安排

3.1 为保证项目交付成果的质量,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参加项目工作人员的详细材料,包括工作人员、聘请专家的详细简历、资历水平等,乙方参加项目的工作人员必须经甲方认可。

3.2 乙方保证参加项目工作人员、专家的稳定性,享有调换其他具有同等业务能力的专业人员参与本项目的权利,但应事先与甲方沟通,且接替人员的职位、资历应当被调换的人相当。

3.3 为执行本项目,乙方应指定一位人员做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第四条 与项目工作关联资料的所有权

4.1乙方对已有技术拥有所有权和所有知识产权,不会因其有本合同约定下应用于项目交付成果而转移于甲方。

4.2 双方同意,在甲方已全额支付乙方应付合同金额、且符合前述第4.1的前提下,本项目生成的工作交付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3 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底稿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可以保留一份副本或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若该文件为甲方提供的非信息技术原始资料正本,则乙方可以保留相应副本,或经甲方同意后保留该原始资料的正本)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工作凭据和记录。

4.4 乙方提供用于项目的专有技术或经甲方授权取得的用于完成本项目的工作成果,包括各种资料、软件、工作方法、样本、表格、数据表、数据库和其他电子工具,甲方对其享有非独家免费的永久使用权。

第五条 项目阶段性交付成果审查和最终交付成果验收

5.1 甲方按项目各阶段,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提交的阶段交付成果进行审查,以此作为阶段性付款的依据。在乙方全面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内容,按照交付品要求,完整地提交项目各阶段的交付品后,甲方组成验收委员会,召开项目评审会进行验收。

5.2 甲方有权聘请专家参与验收,专家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有权向专家提供本项目的相关资料,而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保证专家承诺遵守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保密乙方的技术与商业信息。

5.3 乙方应配合甲方验收人员的工作,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评审意见,乙方应及时改正,直至符合甲方要求。

第六条 侵权责任和救济

6.1 乙方保证其提交的交付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若导致第三方对甲方提出权利归属、追究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处以罚款、支付税金等,乙方以本合同第12.1.4条款的规定为限,向甲方作出赔偿,并负责为甲方进行抗辩。

6.2 若任何交付成果或交付成果的任何部分在任何诉讼中经法庭生效裁决被定为侵权,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并在经甲方确认后,采取以下措施(不限于以下措施)确保甲方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乙方以实质上相同的非侵权工作成果更换该侵权工作成果,或修改该工作成果使之不构成侵权,费用由乙方承担,从而确保甲方有权继续使用该工作成果。

6.3 若乙方无法按第6.2款或其他合法有效措施使甲方有权继续使用被法庭生效判决认定为侵权的交付成果,乙方应以本合同第12.1.4条款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并退还甲方为交付成果所支付的费用。

第七条 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项下合同总金额(含税,以下同)为: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万元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___企业信息化规划项目报价明细表》。

第八条 付款时间、方式

8.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组织项目团队第一批人员(其中项目经理及主要岗位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进驻现场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整)。

8.2 阶段2交付成果通过甲方审查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整)。

8.3 最终交付成果(交付品)提交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整)。

8.4 甲方将应付款直接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8.5 甲乙双方开户银行和帐号

8.5.1 甲 方

开户银行:

帐 号:

8.5.2 乙 方

开户银行:

帐 号: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付款。

9.2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方法、标准和程序,确认最终交付成果是否满足甲方的实质需要。

9.3 甲方应满足乙方对办公场所、设施等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而提出的合理要求。

9.4 甲方应保证所有电脑设备和提供的信息或资料拥有适当的备份、安全和防毒程序。

9.5 甲方向乙方提供为完成项目工作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和其他相关协助。

9.6 甲方保证甲方人员能够向乙方提供为完成此次工作所需要的协助和咨询。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工作内容并提交最终交付成果。

10.2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10.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方法和程序协助甲方对交付成果进行验收;并就甲方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书面形式提请甲方注意。

10.4 乙方对于甲方的业务需求、技术资料、数据、保密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10.5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应自费获得并保持下列各项保险:一般商业责任险、执业责任险。

10.6 在最终交付成果提交甲方后不少于1年的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约定的项目工作内容及交付成果,乙方应免费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其响应时间不迟于3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11.1 本合同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甲乙任何一方所有、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已披露给对方,并要求接受方予以保密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经营计划和战略、客户信息及其它非技术性信息。保密信息在披露时应附有要求保密的文字说明或图形标注。

11.2 本合同中的“保密信息”不包括:

(1)任何已出版的或以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获得的信息;

(2)由第三方在不侵犯他人权利以及不违反与他人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提供给接受方的信息,并且没有附加不准使用和披露的限制;

(3)能够证明是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4)事先有披露方的书面披露允许;

(5)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或乙方专业职责要求披露的, 或者由乙方提出有偿或向乙方提出有偿或潜在有偿需要披露的各种信息资料。

11.3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披露。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否则不得对上述保密信息进行复制、传播和销售,。

11.4 接受方同意:

(1)按照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方式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的要求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接受方应在合法及可行的情况下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对方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接受方只能将披露方的相关保密信息提供给与本合同工作直接相关的员工,提供程度仅限于可使该员工完成本项工作。接受方应约束其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如合作关系未建立或终止,接受方应按照披露方的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披露方或者按照披露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使用保密信息;但双方可以保留一份该资料的副本作为其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的凭据和记录。

11.5 披露方保证其披露的保密信息未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合法权益。

11.6 无论本合同是否发生变更、解除、终止,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乙方的违约责任

12.1.1 迟延交付:因乙方责任导致乙方未能如期交付成果,则每延期1日(日历天,以下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4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金额,并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12.1.2 验收不合格:乙方提交最终交付成果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10日内负责修改、调整,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金额,并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12.1.3 泄密:乙方违反其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但赔偿金额以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为限。

12.1.4 其他违约责任: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而未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金额,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2.2 甲方违约责任

12.2.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如期支付应付款项金额的,则每延期1日,应向乙方支付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12.2.2 甲方违反其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但赔偿金额以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为限。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 “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工期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造成的灾难。

13.2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暂时中止履行。单方面确认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工期。本合同工期可根据暂时中止的时间做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延长工期限而承担责任。

13.3 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 3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快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影响。

13.4 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 60 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13.5 在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对各自控制下的设备、资料负有保管责任,对于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并且可以继续履行的合同义务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4.1 因本合同的解释、执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4.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履行地所在的法院裁决。诉讼期间,除争议内容以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除非双方达成书面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转让、变更、撤销其在本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权利或义务。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以及附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时终止。

在提前给予对方一个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双方经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在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任何情况下,双方均一致同意乙方有权就其于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专业服务项目所作出的贡献和参与程度收取合理的专业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签署、效力、解释、执行、争议解决等有关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八条 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以前达成的其他任何方案、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有关函电等,均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与正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至双方履行完各自的权利义务时终止。

附件一:《___企业信息化规划项目投标报价明细表》

(此页无正文)

甲 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 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设计咨询合同篇6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

关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 年 月份内派遣 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 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 个日历日(包括 个旅途日和 个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整)。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75%计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北京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2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科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设计咨询合同篇7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承担建筑设计咨询工作。为了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需设计、咨询服务项目地址为,建筑面积平米现正式委托乙方进行建筑节能方案咨询及设计工作。

二.付款方式

1)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人民币¥315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伍仟___________元整。其它70%节能方案设计咨询服务费人民币¥735000.00元,人民币大写柒拾叁万伍仟___________元整,该项目节能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完全部费用。

2)因甲方不能及时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设计、咨询服务工作。乙方延迟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每日支付总款额10%的滞纳金。

3)以上款项不含税,甲方如需开工程发票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总额的17%。

三.乙方义务

1)乙方收到设计、咨询服务费定金第二日跟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建筑图纸及现场照片展开设计、咨询服务工作。甲乙双方约定,本阶段设计方案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

2)乙方负责对原节能设计(外墙内保温)部份,与原设计单位进行协调达到验收条件。

3)乙方需对甲方项目信息保密,因乙方泄密造成甲方损失,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义务

1)对该项目外墙玻璃部份与当地职能部门协调达到验收条件。

2)对该项目办公楼外墙内保温进行施工达到验收条件。

3)甲方负责节能验收过程中全部费用。

4)甲方需对乙方设计、咨询服务工作信息保密,因甲方泄密造成乙方损失,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设计、咨询服务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后,甲方应按以上程序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乙双方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六.如乙方未能于双方约定完成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双方约定甲方根据乙方延迟设计咨询服务工作总额的3‰/日扣除乙方设计、咨询服务费。

七.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九.甲方可以通过银行汇款将上述各款项于指定的期限内支付到乙方下列帐户: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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